通常展示工程的燈光設計分為三個層次:首先是大環境下的整體燈光,其次是突出重點的局部的燈光,最后是烘托氛圍的裝飾燈
光。
1、展臺設計整體燈光設計。
整體燈光設計師整個展館的基礎性燈光,起到照亮整的展館的作用,但是要注意它的亮度不能過強,不然會對人的視覺造成影響。
通常的情況下,整體的燈光的光源會均勻布置在頂棚的上部,可呈點狀散開布置,也可呈帶狀均勻排開,還可以成片的組合在一起。若
頂棚遍低,宜做吸頂式處理;若頂棚過高,則需要將光源降低。
2、展臺設計局部燈光設計。
局部燈光設計有明確的目的性,旨在突出展館內的展品,將展品的材質、色澤等特質顯現出來,彰顯它的價值感,以吸引觀眾的視
線,感染他們的情緒。一般情況下,局部燈光的亮度要高于整體燈光,以高亮度來展現展品的光澤,用強烈定向光突展品的立體感和質
感。通過更為集中的光線,形成有特點的氣氛和意境。
3、展臺設計裝飾燈光設計。
裝飾燈光更多的起到營造氛圍的作用,通過裝飾燈光的輔助,增加燈光戲劇性的效果,使得展品的展示效果更加立體、突出,形成
良好的參觀氛圍。